
“核载50(吨)装100(吨)翻乐股,移动‘炸弹’危民生。”“百吨王”是车货总质量超100吨的严重超限车,就像公路上失控的移动炸弹,危害群众安全。据初步统计,70%以上的货车交通事故是由车辆超限超载引起的,其中,50%以上的群死群伤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。为了护安全、保桥梁、正秩序、稳民生,共遏“百吨王”势在必行。
近日,河南省交通运输厅、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《河南省“百吨王”货车违法超载举报奖励实施细则(试行)》,全面推行对“百吨王”违法运输行为的有奖举报制度。根据规定,实名举报一经查证属实,举报人最低可获得3000元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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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次有奖举报重点,针对三类对象:一是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的普通货物运输车辆;二是未按规定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,或未按通行证指定时间、路线行驶的车货总质量超100吨的大件运输车辆;三是违法装载并放行“百吨王”货车出场出站的货运源头单位,如矿山、钢铁、水泥、砂石料场、物流园区等。
为便利公众参与监督,举报实行实名制,并提供了多渠道举报方式。举报人可通过“河南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”“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举报”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;也可拨打全省统一的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;或通过信函、来访等方式,向省交通运输厅、应急管理厅进行举报。
为确保举报线索有效,举报人需提供尽可能详实的证据信息,包括违法车辆号牌、特征、违法时间、具体位置、行驶方向,或违法源头单位名称、位置、放行车牌及具体时间等,并鼓励提供现场照片、视频、音频等辅助材料。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严禁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。
奖励遵循“同一事项不重复奖励、优先奖励最先举报人”的原则。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,奖金由第一署名人或其书面委托的代表领取。
此外,记者了解到,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郑重承诺,将对所有举报线索做到“举报必查、查实必奖”翻乐股,并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,切实保护举报人个人隐私及合法权益。(记者 张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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